9月初,华阴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辖区的一名老妇与大荔县的一名妇女人像比对较为相似,但双方姓名、年龄均差距较大,民警又进一步核查了两人的户成员,并未发异样。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民警没有草草了事,而是将此情况记录下来,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了该村村干部了解情况,村干部回答此人户口并无问题,该户主早年丧偶,老妇系多年前嫁给他后一直在村上生活。民警听后,随即判断该妇人有可能是冒用户主前妻死亡未销的户口,于是,民警在相继询问了几名该村前来办户口的年龄较大的村民进行辨认后证实,该老妇所用户口姓名正是户主的前妻,于是,民警立即通知该夫妇二人前来派出所。

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老妇田某(63岁,大荔县苏村镇三里村人)及其丈夫崔某(74岁,太华办城西村一组人)承认:崔某的前妻张某于2005年病故后,崔某并未按时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后他二人经人介绍生活在一起,为了生活方便,直接让田某顶替崔某前妻张某的户口生活至今已有十余年,本来想着一直没人知道,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户籍民警查了出来。考虑到二人均年龄较大,不适宜进行行政拘留,于是民警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二人介绍了婚迁户口的相关手续流程。二人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虚心接受,并感谢公安机关对他们的宽大处理,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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