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临渭法院向公安经开分局龙背派出所赠送一面”执行联动显神威 紧密协作惩老赖”的锦旗,对其协助法院执行表示感谢。

雷某于2014年3月因资金周转从韩某处借款10000元,借款到期后雷某未按约偿还,韩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雷某于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偿还借款,但其仍未履行,韩某向我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承办人电话告知雷某来法院履行义务,雷某多次推说有事拒不到庭,承办人先后6次前往其家中、村委会调查,其均不在家中,在走访调查中,村主任表示韩某在外鲜少回家。承办人只得在村委会张贴执行告示并短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案件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就在山穷水尽之际,为解决执行难我院与公安临渭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公安经开分局、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建立的执行查控协作机制起了作用。承办人立即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公安经开分局联系,送达相关协助执行材料,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经开分局按辖区指令龙背派出所协助执行。因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中,经公安机关两个多月的摸排查找,2019年1月17日,法院收到消息,龙背派出所已将被执行人控制,承办人立即动身前往龙背派出所将被执行人雷某拘传回法院,并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雷某当即表示立即联系送钱,当场履行了本金1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案件几经周折终于执行完毕。

众所周知,执行难,难在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查控协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宣告了临渭法院在执行”人难找”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本案中,单凭法院的力量是很难找到被执行人的,正是有了联动执行机制的作用,有了公安机关的协助,案件才得以顺利执结。在此衷心感谢公安经开分局及龙背派出所干警的大力支持,相信随着联动机制的广泛运用,临渭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定会走上一个新的台阶。(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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