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渭交警大队消息,2月5日-7日,春节假日期间临渭辖区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9起,其中疑似醉驾2人。现将这一批对自己对他人都极度不负责任的“醉猫们”曝光…….

1、2019年2月5日20时30分,柴某(男40岁,渭南市临渭区人,持C1证)驾驶陕E8H638小型轿车,行驶至交孝路,因饮酒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22mg/100ml。

2、2019年2月6日20时07分,石某辉(1976年出生,渭南市临渭区官底镇陌张村第一组人,持CI证)驾驶陕EZA015咖啡色本田XRV车,行驶至渭阳路甘庄村,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为119.1mg/100ml,已抽血化验。

3、2019年2月7日14时30分许,郑某(渭南市临渭区人)驾驶车号为陕ed0116小型轿车行驶至东风大街与西五路十字西,因饮酒驾驶被现场查获,酒精含量36mg/100ml。

4、2019年2月7日15时20分,李某劲(男25岁,西安市临潼区人,持CI证)驾驶陕A4R9M4黑色越野车,行驶至渭花路与站北路丁子南,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已抽血化验。

5、2019年2月7日15时21分,屈某定(男46岁,渭南市临渭区人,持C1证)驾驶陕ESD810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G108小什十字,因饮酒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23mg/100mh。

6、2019年2月7日17时30分,孔某(男28岁,渭南市临渭区人交斜镇美王人,持C1证)驾驶苏E67wv6小型轿车,行驶至108国道1204公里北4公里,因饮酒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72mg/100ml。

7、2019年2月7日20时18分,刘某义(男50岁,渭南市临渭区人,持C1D证)驾驶陕E9502U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因饮酒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32mg/100mh

8、2019年2月7日20时32分,张某成(男37岁,渭南市临渭区人,持C1证)驾驶陕AA7D2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因饮酒驾驶被查获,酒精含量62mg/100mh。

9、2019年2月8日15时38分,李某强,临渭区人,饮酒驾驶川B129DK面包车,沿华山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西一路丁路口被查获。酒精检测值38mg/100ml

临渭交警郑重承诺: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期间将会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酒驾违法一律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罚;对醉驾违法一律采取刑事措施,两员人员一律上报纪检部门。

临渭交警提醒您: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祝您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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