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了解到,临渭区困难群众4季度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金于2月14日起开始发放,符合条件的受救助者可到渭南市城区朝阳大街中段金水路十字东北角的临渭区农村信用社营业部领取。

去年10月以来,临渭区民政局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发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该局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理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和程序,规范救助方式,加大对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据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低保办社会救助科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该区民政局对去年10至12月期间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批。

临渭区民政局委托区农村信用联社向受救助的困难群众制作存折,并严格按照确定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花名册向受救助者发放救助金。这次共发放救助金273.14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89人。其中共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430户获临时救助金149.845万元;共有159名贫困患者获医疗救助金123.3万元(住院救助141人119.66万元;门诊救助18人3.64万元)。

临渭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区农联社商定,从2月14日起,集中向受救助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各街道办(镇政府)接到临时救助的批复花名册后,立即通知辖区受救助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救助金。领取救助金的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金水路十字东北角临渭区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赵宏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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