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渭南高新区纪工委召开了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动员会,区纪工委监察局、党工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渭南高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和《关于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参会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胡传祥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受到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体现了省纪委监委“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的鲜明态度。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参与警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环节,深入对照检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警示教育活动各阶段的任务落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以胡传祥和近年来中省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自觉净化朋友圈和社会交往,防范抵御“围猎”风险,始终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塑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井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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