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起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乐某也因此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1500元罚款。

当日下午16时许,城区中队配合禁毒大队在华州东高速出口设点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5G**R的“起亚牌”白色小型轿车在快驶入执勤卡点时,该车辆似停非停似走非走,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停靠在待检区,在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该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声称驾驶证忘带了,执勤民警随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比对。

经查询,驾驶员乐某原持有的B2型机动车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嫌疑人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乐某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华州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一律顶格处理。交警告诫那些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员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史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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