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部门关于在抗击肺炎疫情期间加强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指示精神。2月17日,按照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蒲城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县看守所隔离过渡区,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和监管场所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蒲城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疫情防控"关爱"特殊群体有温度
蒲城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疫情防控"关爱"特殊群体有温度

在蒲城县社区矫正中心,第三检察部干警询问了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刘股长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查看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是否有与武汉接触史的隔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有脱管现象,是否有请假现象。期间,他了解到有一人员因母亲病重请假回四川老家的情况时,建议灵活运用电话、视频、微信等信息化方式了解该人员每天行动去向。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情况,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蒲城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疫情防控"关爱"特殊群体有温度

随后,又前往蒲城县看守所隔离过渡区检查,了解新关押人员情况,发现有新收押押员情况后,立即要求对其采取在隔离过渡区隔离一月后,再转入普通监室的措施,有效杜绝防控疫情传播,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通过此次检查,详细了解到了司法局和监管场所目前为应对复杂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以及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对象在开展防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并与各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得到了协商解决,精准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措施监督落实,确保特殊时期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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