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摆摊打气球被判刑”真相:无良媒体炒作让法院背黑锅!

近日,老太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三年半的一条新闻站上风口,有媒体评论认为此案执法简单粗暴、判刑过重。老太、摆气球摊、获刑三年半这些字眼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社会底层民众受到不公正司法审判的画面蓦然形成。一时间质疑声、批评声、恐惧声充斥网络,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笔者认真阅读判决书、调查相关人员发现以下事实:

一、本案中的枪并不是普通玩具气枪。

本案里面的6支枪支不是我们平时见到的普通玩具枪,与常见的玩具气枪有明显的差别。在公安部2010年下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里,对枪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本案涉案枪支是经过改装能发射子弹的,经司法鉴定比动能大于1.8,具有巨大杀伤力,属于名副其实的枪支。

二、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涉案人员知道这些经过改造的枪支不是普通气枪,而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使用危害性这么大的枪支摆射击摊位,在开方空间进行营利活动,旅游区域周边游客市民那么多,而且参与游戏者多为未成年人,自我防卫保护意识较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射击摊的真正玩具气枪都造成过人身伤害,这种名副其实的枪支潜在危害多大可想而知。为了公共安全,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严格气步枪管理没有错,不然最终会伤害的是我们普通百姓。

三、老太犯法也要承担责任,执法部门执法有据。

有网友认为,在街上摆摊,也为生活,老百姓也要找个活路,且未酿成伤害,故执法也应该讲一些人情,批评、没收为主,兼告知社会,持有此类枪支的后果。笔者不敢苟同。法律事关民生,法律既要威严,也要理性。媒体面对法律理性了吗?被媒体称为老太的涉案人员其实才51岁,一般50多岁的女士乐意被称为老太吗?

前几年,此类案件确实有些地方就是批评教育讲人情。但结果呢?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数量有增无减,人身伤害事件层出不穷,普通民众的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一味妥协、纵容违法犯罪其实就是在伤害普通民众。

本来是一起正常的案子,却被炒作的变了味,相关媒体的职业素养哪里去了?无良媒体让法院在2016年底背了口大黑锅!

来源:法官那些事 主编 一鸣 原标题《“老太摆摊打气球被判刑”真相揭秘:无良媒体炒作让法院背黑锅!》若侵权 联系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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