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青年网(编辑 刘流)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杜鹏 渭南台 曹盼盼 樊东宝)最近,渭南市临渭区官底镇紫郭村的几位村民及其亲友,在吃了从村外一块地里私自采摘的芹菜后,有9人中毒住院。

11月3号晚上,在渭南市中心医院急诊输液大厅,一排病床上躺着七位病人。病床上的常秀丽说,10月30号,她家三口人在吃了私自采摘安某家的芹菜后,先后出现中毒症状。

渭南市临渭区官底镇紫郭村村民常秀丽:“吃的是芹菜麦饭,基本上是四五个小时以后就犯病了就开始吐,菜是自己在地里摘的,即使我们私自用你的菜不对,也不至于让这么多的人陪着去死。”

同样因为吃芹菜中毒的还有村民黄小芹一家,她后悔地告诉记者,除了自己吃,她还把私自摘来的芹菜送给了自己娘家,导致母亲等四名亲戚中毒住院。

记者:“都是谁?”

渭南市临渭区官底镇紫郭村村民黄小芹:“这是我二爸、我二妈再还有我一个妹子那两个在三马路医院呢。”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这些病人送来时都出现了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经诊断为“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

11月4号,记者来到紫郭村外的这块菜地,看到地里已经没有芹菜。地里还插有一个写有“有毒”两字的牌子,周围并没有防护网等设施。据了解,这块芹菜地由外村人安某租种,平常无人看管。安某的妻子说,地里的芹菜经常被当地村民私自采摘,最近芹菜价上涨,为了防止村民乱摘芹菜造成经济损失,她在10月29号给这块地里的芹菜打过农药,并在地头设置了“有毒”警示牌。

芹菜种植户安某妻子:“农药还没有晾干呢,你要吃我菜,是药都有毒呢,我在地里打药呢你说我有没有责任?”

安某在自家租用菜地里打农药,而且特意立有“有毒”警示牌,附近部分村民因私自采食芹菜而中毒住院,那么菜主人是否应该对此负责任呢?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安晓玲律师认为,芹菜种植户打农药行为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使主观上客观上没有任何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晓玲:“农药使用人显然是有警示但是没有安全防护,受害人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害结果是因为喷洒农药的人的行为引起的,那么他们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责任的划分和判断。”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若侵联系删渭南村民偷种植户芹菜吃 结果导致多人中毒住院

wechat recomm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