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交警,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穿着制服,帅气的站在路面指挥交通,或者开着闪烁的警灯在路面上巡逻,霸气四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在公安交警队伍中有这样一支24小时待命的队伍,发生事故时,他们突击在一线,发出最及时的救援力量。发生事故犯罪时,他们还有负责案件侦破工作。他们就是“一警多能”的事故中队民警。

——题记

凌晨1点30分许人们还沉睡早梦乡中,他们接到第一起事故报警电话,5分钟值班民警赶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人员情况和财产损失的勘察、酒精检测,回到大队后对事故进行简易程序录入,对双方事故进行了协商调解,下达事故认定书,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早7时,副大队长梁金锋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赶到东风小学门口,按照大队安排上护学高峰岗,护送每一位祖国的花朵平安上下学,八点他们回到单位又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8时10分,民警接到事故报警电话,独宜公路一辆轻卡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一人受伤,勘察完事故现场,又赶赴县医院看伤者伤势情况,正准备回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了值班室的电话,在史官镇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于是,值班民警马不停蹄的赶赴史官镇……

“你们双方都要冷静一些……”、“你应当积极配合伤者治疗……”、“叔,你不要生气,交通事故又不是故意的……”这些话语成了事故中队民警的口头禅。下午6点,在值班室,他们都在讨论案卷,都在研究工作,他们知道等待他们的也许是更多更多……

这些只是公安交警队伍中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所有民(协)警的一个缩影,每一天的工作不是在出警的路上,就是在调解的过程中,每一个民警手头上的案件都不少,旧的案件还未处结,新的案件又来了,长时间、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导致事故中队民警的作息、饮食毫无规律。正如中队长说的“事故中队民警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中队民警没有任何怨言,可能只是感觉有一点额外的沉重,而这份沉重是对交警工作的责任之重和使命之重,唯有不忘初心,努力前行,无悔的坚守,才能不负身上的这身警服,不负白色警帽上闪耀的警徽。(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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