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4月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21项举措,概括了近百条具体政策内容,进一步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协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提供了纲领性、指导性的工作实施意见。

突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了要切实把就业优先放在宏观政策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防范规模性失业;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提出了要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提出了要按照省政府要求,支持建设创业载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大众创业实施创业补贴;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出了要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扎实开展下岗失业群体分类帮扶。提出了要增强就业帮扶政策的针对性,鼓励失业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支持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保障性兜底政策支持;着力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出了要提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各类求职群体提供便利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夯实促进就业工作的政府责任。提出了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协同责任,指导企业履行责任,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得到更多实惠。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新政落地,夯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来源:渭南日报 记者 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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