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再一再二不再三。近日,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查获一男子第三次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2022年7月24日晚,华州公安交警城区二中队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杨巷村设立查处点,2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蓝灰色雅迪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华州区华盛路(杨巷村)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华盛路与杨巷村丁字路口时,执勤民警随即令其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一股酒味,经对驾驶人刘某某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4.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民警核实查明,刘某某于2017年8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查处,由于驾驶人刘某某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对刘某某作出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1000元;2019年10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查处,后经华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7月24日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属于再次(第三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并处2500元罚款。

wechat recomm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