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青年网(通讯员 董宏计)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三轮、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小什交警中队持续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强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的实际情况,规范执勤执法,注重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近年来,辖区电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涉电”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这些车辆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特别是随意调头、随意闯红灯、随处急停急刹、图方便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载货、横冲直撞、车速高、制动性差、驾驶员年龄偏大反应迟钝等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严重扰乱了辖区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影响着辖区文明形象。今年来,交管部门不断接到群众电话投诉,纷纷呼吁加强电动车依法管理,强力取缔非法车辆,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但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依法不得取得机动车牌证,不得上道路行驶,只允许在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而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外形尺寸,驱动方式和最高时速等规格参数都已达到机动车的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对继续行驶于辖区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交管部门将采取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车辆扣留期间,驾驶人要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习,写出《守法承诺书》,由所属村委或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购置手续,接受处理。对查扣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有涉嫌违法营运行为的,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抗拒、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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