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无偿为我市辖内常住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购买了渭南市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该保险是期限为一年的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和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除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最高可享5.5万元保险赔付,其他每人最高可享5.4万元保险赔付。

当天下午,渭南市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签约会暨新闻发布会举行。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代市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签订了《渭南市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合同》。此举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政府救助决策部署,提高政府民生保障水平,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完善我市重大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渭南市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范围为: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暂住人口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所包括的自然灾害救助、见义勇为救助、火灾爆炸救助、拥挤踩踏救助、传染病救助、恐怖活动救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重大恶性案件救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交通事故救助、安置费用救助等保险责任事故损失。该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在分担政府救济救助重担的同时,也让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实到每个人,让公众的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市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外宣办、综治办、网信办分管领导,人保财险渭南分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签约发布会。 记者 李维伦 周钰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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