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执行人车辆的去向,就失去了一个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法院就不能查找和依法处置财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维护,针对长期以来困扰执行工作的“查封车辆多、扣押车辆少、变现更少”严重影响执行标的到位率、群众满意度的困境,富平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与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签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控协助机制的协议》。

该协议详细制定了富平法院执行局从查封车辆后开始移送车辆布控函所需的法律文书及程序规定,并指派执行局专人负责与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对接工作。同时,协议也制定了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起车辆布控(在渭南市辖区内)、实施布控、完成布控及移交的程序。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表示: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实施布控、第一时间完成布控、第一时间将车辆移交法院,努力用高效科技的手段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目前,双方已经完成一件案件的车辆布控所有手续。

富平法院执行局在开展“东秦利剑”百日专项行动中,积极践行为民执行宗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这次协议的签署,只是富平法院执行局“切实解决执行难”、用实际行动全面提升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的开始。下一步,富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东秦利剑”百日专项活动的开展,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以二十大报告精神为统领,积极作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执行力量。(通讯员:赵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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