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句话用在被执行人李某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2月3日,正月十三,再过两天就是元宵佳节,而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

李某之所以成为被执行人,是因为其与郑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李某偿还郑某借款8875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仅未主动按期履行,还常年外出逃避法院执行。

2月3日一大早,执行局第一实施团队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郑某的电话,称李某现在就在县城某小区家中,执行人员与法警立即出动,却在李某家人口中得知李某未在家中。就在执行人员向李某家人说明原由,要求其协助执行工作时,书记员小郝循着呼噜声,发现李某正在睡觉,随即将其传唤至法院。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如果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案件就不再执行,他所欠的债务就不再需要偿还。然而李某不为所动,只是一句“我还不起”。

对于李某的这种抗拒执行行为,执行法官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通讯员: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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